水里鄉林先生問:營業人購入休旅車是否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所稱自用乘人小汽車,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可分為客用車及貨用車等各類,並於行車執照上予以登載,是以營業人購買之自用小汽車是否屬「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自應以行車執照上所登載之用途作為認定之依據。又營業人所購入休旅車之行車執照上所登載之用途為客貨兩用車,非屬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款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eo88afa 的頭像
ceo88afa

<center><font color="#660000" size="6"> </font><font color="#660000" size="4"> ─═◤㊣盛發★═─ 未來、你,好 ★.-*;`.﹒。</font></center>

ceo88a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