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進行節稅其中一項好處,就是可以在申報年度所得稅時採列舉扣稅,由於每人每年享有2.4萬元的保險扣除額,因此家中成員最好單獨投保(子女不附加在父母的保單下),才可以好好發揮節稅的效益。而自96年起申報95年度所得稅時,健保費可全額單獨列計扣抵,購買保險進行節稅的空間更大。

要注意的是,若子女已經進入社會工作,因其薪資所得必須自行申報,所以即便父母親仍持續為子女繳交保險費,也不能認列在父母的列舉扣除額中,需子女自行申報。除配偶外,幫兄弟姊妹等旁系親屬買的保險,也無法一起列舉,必須自行單獨申報。還有非政府核准的保單,與車險、火險等財產保險,也不在列舉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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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o88a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