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去年年底前採躉繳方式、大額投保變額萬能壽險這類投資型保單及年金險的資產型保戶,投保總金額估計逾千億元,從最新的課稅風向發現,即使躲得過所得稅,未來兩年內,仍將大量曝露在遺產課稅的高度風險下。


去年,一位保戶採躉繳方式投保年金險、投資型保單,保費支出五千萬元以上,因投保不到2年就過世,子女申報遺產稅時,未申報年金險及投資型保單的保險給付,而被北市國稅局視為應申報而未申報案件,連補帶罰一倍,這件稅務訴訟官司,已接近「收網」階段。


未來行政法院、最高法院對這件稅務訴訟案,到底判誰輸,誰贏,不但納稅義務人關心,國稅局自己、賣保險的業務員和壽險公司更關心,更將決定去年這波投保避稅熱潮下,投保人未來兩年是否會捲入課稅紛擾中,到底能不能節稅的爭議。


去年年底,光是12月分,包括國泰、新光、南山人壽等多家壽險公司,都湧入大量為了規避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實施,而投保的節稅保單,當月新契約保費都創下歷史天量;保戶以高資產偏多,其中50、60歲以上的保戶佔多數,多半採保費一次付清的躉繳方式。


殊不知這些中高齡者、採躉繳方式投保,已經是各區國稅局盯上的目標。


目前各地國稅局對大額的遺產稅案(各地對大額定義標準不同),都會查過世民眾死亡前兩年內的資金流向,若在這個期間內有採躉繳方式投保年金險、投資型保單等,都會以實質課稅理由,納入遺產總額計算。


最慘的是,繼承人多半以為所有的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所以根本就沒申報這些保險給付,結果被國稅局視為應計入遺產申報而未申報,變成漏報而須被罰一倍,當初以為的節稅,連補帶罰,反而還更慘。這與繼承人早先的理解,和壽險公司的說詞差異太大,不但納稅義務人不服,打稅務官司,國稅局每天來自各方的詢問電話,始終不斷。


【2006-05-20/民生報/A4版/財富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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