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5)月就是報稅季節,往年申報免稅額時有哪些常犯的錯誤?財政部指出,包括申報薪資所得免稅者的子女、列報在課稅年度前已死亡的親屬,或扶養年滿70歲的非直系尊親屬也列報為免稅額,都是申報綜所稅時常見的錯誤。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原則上20歲以上、60歲以下就不能列報扶養親屬,享有免稅額優惠,除非有在校生、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但「失業」或「未就業」不代表無謀生能力)等「限定條件」才能適用,民眾卻常因疏忽或誤解而錯報。

 

因此,納稅人也應避免申報未滿60歲但有謀生能力的父母,或申報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及未和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的20歲以下、60歲以上為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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