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天起,結婚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才能成為合法夫妻。會計師提醒,千萬可別忽略辦理結婚登記的重要性,因為如果沒辦登記,未來夫妻的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甚至是贍養費都會有爭議。


資深稅務員指出,以往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名以上的證人,即使沒向戶政機關登記,婚姻也有效;但23日實施婚姻登記新制後,新郎、新娘必須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結婚有效。


新制實施後,夫妻間「稅」的問題立即浮上檯面。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以綜合所得稅申報為例,所得稅法規定,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過去不是登記制,有關夫妻間的報稅規定,國稅局不會去查;但未來採登記制後,只要上戶政機關的資料勾稽比對,就知道有沒有夫妻關係。


以綜合所得稅申報為例,依規定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當年度結婚可選擇分開),如果忘了登記卻合併申報,或是申報扶養和配偶有關的扶養親屬免稅額和扣除額,國稅局只要到戶政單位查資料,就知道民眾是否誤報,如果發現漏報,還會補稅。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賴三郎資深副總經理說,結婚新制上路後,影響民眾的主要有三大部分,第一是個人稅,像是所得稅、遺贈稅;第二是財產稅,像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第三和民法中夫妻權利有關,包括贍養費、繼承權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是。


財稅官員說,所得稅中有許 多免稅額和扣除額都是夫妻才有的權利或義務,以往即使沒辦登記都還可混過去,但523以後結婚夫妻如果沒辦登記,就不適用相關規定,民眾申報時必須注意。


以免稅額為例,納稅義務人的配偶、或配偶的直系尊親屬都可列報;但如果結婚沒辦登記,自然就沒權利列報。扣除額也一樣,像是捐贈、保險費、醫藥費、購屋貸款利息、房租等,扣除時配偶的額度都可列入,但未來只要沒辦結婚登記,就一切免談。


另外,賴三郎說,夫妻相互贈與免贈與稅;未來如果夫妻結婚沒登記,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如果夫妻之間的財產移轉(相互贈與)如果價值超過111萬元,就得乖乖繳贈與稅。遺產稅方面,如果不是夫妻,未亡人就無法享受445 萬元的配偶扣除額;此外,原本配偶是繼承人,沒有婚姻登記自然不能繼承遺產。


稅的問題不光只有所得稅、遺贈稅,夫妻間若相互贈與土地,也享有免繳土增稅的好處。地價稅方面,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只有一處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如果不是夫妻,適用範圍則可以多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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