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昨(21)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4條修正案,增訂個人全年銷售「飾金」金額若未達7萬元,可以全額免稅。

 

依照現行規定,民眾將飾金賣給銀樓時,銀樓都會要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請表」,作為進貨憑證,民眾也必須以此計算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繳稅。

 

不過,財政部表示,在立法還未完成3讀程序並經總統令公告生效前,民眾到銀樓出售飾金,還是要填報個人一時貿易所得資料,並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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