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職業災害,大家想到的多是因工作意外所導致的體傷或死亡,比較容易忽略還包括職業病,主要是因為不少職業病是經過長期累積形成的,另外職業病不容易認定也是因素之一,譬如經常使用電腦導致肩頸酸痛就醫、長期搬運重物長骨刺開刀,或因工作壓力過大因而罹患憂鬱症住院等,這些都算是職業病嗎?要如何認定、由誰來認定呢?

 

由於職業傷害或職業病,在勞保給付上比普通事故優惠,而且還可申請各項職災保護補助,關係廣大勞工權益,不能不知!

 

職業病要經專科醫師認定

勞工罹患的疾病是否為職業病,可由專科醫師參考勞工工作現場的狀況、製程、環境、暴露情形、臨床病史、罹病原因或機轉,並依據相關的職業病認定基準做判定。

 

除了可透過各大健保特約醫院的醫師做認定外,勞工也可直接到設有「職業傷病診治中心」的醫院,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協助認定。目前全國設有北、中、南、東4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共有9家醫院提供職業傷病的診斷、醫療、評估、轉介與諮詢等服務。

 

哪些醫院設有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職災勞工的職業病、職業傷害,可到下列9大醫院,尋求診斷、醫療、評估、轉介及諮詢等服務:

北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台大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林口長庚醫院

中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

南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高雄醫學大學

東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花蓮慈濟醫院

 

勞保職業病項目已達163

當勞工取得專科醫師開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提出勞保職災給付申請時,勞保局還會針對診斷證明書的內容加以審核,審核的重點除了確認勞工執行職務與職業病之間的因果關係外,主要還是要看該疾病是否屬於「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的項目之一,如果不在表訂的疾病類型內,因果關係又不明確時,給付申請案就有可能被駁回。

 

至於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原本僅有69項,但隨著職業病的類型愈來愈多元,原訂的內容已漸不符時宜,認定爭議也時有所聞。為避免糾紛、保障勞工權益,勞委會已陸續增列職業病的內容與項目,去(97)年5月核准增列52項,今(98)年5月又增加42項,加計原來的69項,目前勞保職業病項目已達163項。

 

因執行職務感染SARS、登革熱與禽流感都算是職業病

今年5月新增的42項職業病,主要是將與執行職務的因果關係已普遍被明確認可的相關疾病納入。主要內容包括:

 

◎化學物質部分:增列30項,含括國內半導體產業廣泛使用的「二氧化氯」、「砷化氫」及已有數起工安事件的「氫氧化四甲基銨」等。

生物性危害部分:增列4項,含括曾在國內造成流行的「SARS」、國內疾病管制局統計有相當案例的「登革熱」、國際間已有病例的「禽流感」等。

物理性部分:例如搬運工人須長期從事彎腰負重工作、載運水泥運轉的卡車司機長期工作於全身垂直振動的工作所引起的「腰椎椎間盤突出」;在農業、營造業、製造業、運輸倉儲業較常見須長期重覆舉手過肩的工作所造成的「旋轉肌袖症候群」等。

職業性癌症部分:含括國內普遍使用的「甲醛」引起的鼻咽癌、從事聚氯乙烯(PVC)製造業的氯乙烯單體引起的肝細胞癌等。

增列「職業性肺病種類」:如鋁肺病、硬金屬肺病、鈹肺病等。

 

至於目前正在各國流行的H1N1新型流感,萬一有醫護人員或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遭受感染,是否算是職業病?雖然H1N1新型流感尚未列入勞保職業病種類表,但是萬一發生上述情況提出勞保職災給付申請時,勞保局仍應依被保險人的實際狀況審定處理。

 

感染H1N1新流感 醫療險理賠嗎?

新型流感已被政府列為法定傳染病,在早期的醫療險保單法定傳染病是除外責任,87年主管機關公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時,已將法定傳染病從除外責任剔除,因此,只要是87年之後投保的醫療險保單,都有保障法定傳染病,因此,保戶萬一感染H1N1新流感住院,仍可獲得醫療險理賠。

只是一般醫療險都設有30天的等待期,也就是購買保單後,必須過了30天之後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民眾投保時應該多加留意。

 

職業病認定爭議

有審議、訴願及行政訴訟3大救濟途徑

由於職業病的認定牽涉相關醫學專業知識,因此在實務上也經常產生認定爭議。不過,勞工仍可透過爭議審議、訴願與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主張自身權益。

 

申請爭議審議必須在收到勞保局核定通知文件的隔日起60日內,填具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經由勞保局向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申請審議。

 

若對審議結果不服還可以向勞委會提起訴願,最後,還有行政法院的行政訴訟可協助,勞工自身的權益要靠自己爭取。

 

哪些情況才算是職業傷病?

勞保的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主要分為下列3大情況:

1.因執行職務而導致傷害,例如,在營造廠工作,因為鷹架倒塌造成下半身癱瘓的意外,就屬於職業傷害。

2.因從事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中的工作,導致罹患職業疾病。例如,長期在強烈噪音的環境中工作,最後導致聽力喪失,就視為罹患職業病。

3.在上、下班途中,從日常住處往返工作場所應該經過的途中發生事故,而導致傷害可視為職業傷害。例如,上班時從居住處所前往工作場所途中發生車禍事故,只要確認是上班適當時間、必經地點,且無違反重大交通規則,就符合職業傷害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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