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張小姐問: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關列舉扣除對學校法人捐贈部分,可否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個人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法96年12月18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捐贈,於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個人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未指定捐款予特定之學校法人或學校者,於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得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
另如果個人直接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捐款,而不是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贈,則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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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 21 Tue 2009 23:02
捐款私校列扣所得20%為限
- Apr 21 Tue 2009 23:01
國民年金保費 併計2.4萬扣抵
石碇鄉李小姐詢問: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關於健保費和國民年金保險費是否都可全數列舉扣除?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1)健保費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健保費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全部都可以列報扣除,沒有金額的限制;(2)其他保險費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人身保險之保險費(含國民年金保險、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及學生平安保險),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萬元為限。
- Apr 21 Tue 2009 22:58
浮報免稅人頭 稅局6招破解
5月份要申報97年度所得稅,台北市國稅局表示,以夫妻2人、扶養2個小孩的4口之家為例,所得在45萬4,000元以下,可以免申報。但如果有退稅者,仍要申報,才能享受到。
此外,納稅義務人常犯浮報扶養親屬的錯誤,呼籲今年納稅義務人小心避免,以免被罰。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要申報的所得範圍與免辦理申報的標準為:
1、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親屬,所取得的各類所得,不論有無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或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都要合併申報。
另外,不是扣繳的所得,如房屋出租給個人之租賃所得、出售房屋之交易所得或個人一時貿易所得等,納稅義務人不會取得上述所得憑單的各項所得,也要合併申報。
2、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標準,以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加總金額,如未超過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如有薪資所得,可再依規定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且無須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可免辦理結算申報。
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甲及配偶乙,都未滿70歲,申報扶養未滿20歲子女丙、丁兩人,這個家庭的免申報標準的所得為454,000元(免稅額77,000元×4人+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146,000元)。
另一例,甲及丙各有薪資所得80萬元及5萬元,則免申報的所得標準為604,000元(免稅額77,000元×4人+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146,000元+甲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元+丙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50,000元)。
如果計算申報戶之全年綜合所得總額沒有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但如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還是要辦理申報,才能享受退稅,請民眾注意。
此外,報稅常發生錯誤的類型,台北市國稅局整理如下:1、將現役軍人或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等薪資所得免稅者之子女,申報為自己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列報免稅額。
2、列報在課稅年度開始前就已經死亡的親屬的免稅額,這類案件國稅局除剔除免稅額外,還會以虛報漏稅論處。
3、申報未滿60歲,但有謀生能力的父、母免稅額。
4、申報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而有謀生能力之子女,或兄弟姐妹免稅額;另「失業」或「未就業」不代表無謀生能力,常有納稅義務人誤報已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但失業之子女或兄弟姐妹免稅額。
5、列報20歲以上、60歲以下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或列報未與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的20歲以下或6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
6、將扶養年滿70歲之兄弟姐妹或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免稅額列報為115,500元(應為77,000元)。
北市國稅局提醒,只有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才享有免稅額增加50%,其他親等親屬不能適用。
2009-04-21 工商時報
- Apr 21 Tue 2009 22:56
5月綜所稅報稅 系列之一-提高4大扣除額 失業族可延繳
5月報稅季節到來,大家繳稅的錢準備好了嗎?今年民眾申報97年度綜合所得稅,好康減稅措施大放送,包括大幅提高標準、薪資、殘障、子女教育學費等4大扣除額;同時,因應物價上漲幅度已達調整標準,對綜所稅課稅級距也大幅調整,讓近400萬名民眾少繳稅,減輕些許 壓力。
同時,對近貧與失業族,以及無薪假者,今年均可申請延繳最長3個月。
在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部分,現行規定每人每年扣除金額為2萬4千元,但全民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不過今年新增措施則是,因去年10月起實施國民年金保險,這部分納入每人扣除額2萬4千元範圍內。
今年綜所稅好康減稅措施不少。在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由4萬6千元提高為7萬3千元,夫妻合併申報由9萬2千元提高為14萬6千元。
薪資特別扣除額部分,每人由7萬8千元調高為10萬元,若是全年薪資所得未達10萬元者,僅得就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身心殘障特別扣除額由每人7萬7千元調高為10萬元。但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等。
至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部分,由「每戶」25000元,改為「每人」25000元,但必須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民眾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教育部認可大專以上院校每人最多扣除25000元,已接受政府補助者,應以扣除該補助的餘額在上述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專,以及五專前三年者不適用。
財政部估算,這次綜所稅四大扣除額,將嘉惠360萬戶,以四口之家雙薪家庭、子女均就讀大學為例,最低稅率6%者,減稅利益約7380元,最高稅率40%者,可減稅約49200元。
此外,因應物價調漲,97年度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也有調整,民眾報稅也可享有減稅好處。
- Apr 21 Tue 2009 22:09
施打子宮頸疫苗,仍應持續做抹片檢查
根據國民健康局統計資料,95年每天有約5名婦女被醫生診斷罹患子宮頸侵襲癌,子宮頸癌排名女性10大癌症的第5位。
隨著子宮頸疫苗問市,不少婦女對子宮頸疫苗一知半解,甚至認為打了疫苗就不會罹患子宮頸癌,對此,醫師表示,子宮頸癌病程發展相當緩慢,在原位癌的階段,其治癒率幾乎可以達100%,而定期抹片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即使打了疫苗還是要持續做抹片檢查。
從國民健康局電話調查結果,30歲以上婦女每3年至少接受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比率已達70.5%,但相較美國各年齡層的平均篩檢率85.2%,顯示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 Apr 21 Tue 2009 22:04
綜所稅免稅額申報常見錯誤
下(5)月就是報稅季節,往年申報免稅額時有哪些常犯的錯誤?財政部指出,包括申報薪資所得免稅者的子女、列報在課稅年度前已死亡的親屬,或扶養年滿70歲的非直系尊親屬也列報為免稅額,都是申報綜所稅時常見的錯誤。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原則上20歲以上、60歲以下就不能列報扶養親屬,享有免稅額優惠,除非有在校生、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但「失業」或「未就業」不代表無謀生能力)等「限定條件」才能適用,民眾卻常因疏忽或誤解而錯報。
因此,納稅人也應避免申報未滿60歲但有謀生能力的父母,或申報超過20歲以上未在學、有謀生能力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及未和納稅義務人「同居一家」的20歲以下、60歲以上為其他親屬。
- Apr 20 Mon 2009 23:59
精神用藥貿然停藥會增加復發頻率
現代人生活、工作壓力大,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不少。根據衛生署統計,97年因罹患慢性精神病而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人數有19萬6,331人,領卡比率為24.8%,僅次於排名首位的癌症的44.4%。
患有精神疾病且正在服藥的人,無論服用的是抗憂鬱、安眠或其他精神疾病治療藥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提醒,大部分病患在症狀穩定後,仍須做持續性治療,太快停止藥物會增加復發頻率,至於多次發病的病患,則需長期服用藥物避免復發。
醫師進一步指出,有不少精神用藥貿然停藥還會產生戒斷症狀,包括類似感冒症狀、暈眩、頭痛、失眠,噁心嘔吐等。
醫師表示,許多精神病患者會因擔心藥物副作用或覺得病情改善而自行停藥,但當自行停藥後,不是受到停藥後的戒斷症狀干擾,就是病情不穩定而再度復發,因此,患者服用精神科藥物是不可隨意自行停藥的。
- Apr 20 Mon 2009 23:55
理財診斷室》夫妻贈與房屋 要課契稅
我要離婚 分產如何省稅?
個案資料
60歲的黃太太,計畫離婚,有兩個成年的孩子,但都未婚,本身有退休金,養老無虞。
資產狀況
●不動產:兩戶,市價各約1,200萬至1,500萬元。
●其餘資產:現金都在先生名下。
問題
1.協議離婚時,若想將不動產改登記到先生名下,現金轉至太太名下,離婚前先移轉財產比較省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還是寫在離婚協議書上即可達到同樣目的?
2.若到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先生是否可以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名義,要回我名下的不動產?
3.若將一戶房子過戶給兒子,一戶跟先生換現金,在稅負上如何做才比較划算?
診斷專家╱洪修誠╱上海商銀╱財富管理主管 圖╱本報資料照片
Q1:協議離婚時,若想將不動產改登記到先生名下,現金轉至太太名下,離婚前先移轉財產比較省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還是寫在離婚協議書上即可達到同樣目的?
A:兩者做法皆可達到同樣目的。
財產移轉 不計贈與總額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夫妻兩願離婚時,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這樣的不算是贈與行為,不會被課徵贈與稅。(財政部89.12.14台財稅第0890456320號函)
因此,無論是離婚前夫妻間財產移轉,或是依照離婚協議書,兩人間財產移轉,兩者都無須繳交贈與稅。
互贈土地 暫不課土增稅
夫妻相互贈與土地,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即土地增值稅可選擇「贈與移轉時立即繳納」或「暫時不繳待下次移轉第三人時再繳納」。但是,夫妻相互贈與房屋應課徵契稅,故仍應依法繳納契稅。
剩餘財產 兩年內須行使
Q2:若到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先生是否可以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名義,要回我名下的不動產?
A: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應視離婚協議書中是否有協議「拋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因為這項請求權是可以拋棄的,如果黃先生於離婚協議書中載明拋棄這項請求權,且雙方檢附離婚協議書於戶政機關完成離婚登記,則黃先生日後不能行使這項請求權。
若黃先生並沒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拋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黃先生還是有資格提出這項要求。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是,黃先生要記得在知道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兩年內行使這項權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但是有些財產不能列入計算範圍,包括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等。
若要節稅 先貸款再贈與
Q3:若將一戶房子過戶給兒子,一戶跟先生換現金,在稅負上如何做才比較划算?
A:建議黃太太可先以一間房子向金融機構借款,再將此附有負擔之不動產贈與給兒子,並約定未來由兒子負擔該貸款本息,不過,兒子須有還款能力的證明,如此一來房子的贈與價值可扣除該貸款金額,即可達到節稅之目的。
上海商銀診斷書
★離婚稅負
●贈與稅→免課
互贈: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離婚協議給付:不算贈與行為
●土增稅→可申請免徵
夫妻贈與土地可選「移轉立即繳納」或「移轉第三人再繳納」
●契稅→要繳納
★剩餘財產請求權
●協議書中載明拋棄:日後不能行使
●協議書中未拋棄:需兩年內行使
●繼承或無償取得財產及慰撫金,不列入剩餘財產計算範圍。
★房屋贈與兒子
●先借貸再贈與:贈與價值可扣除貸款金額,可節稅。
●借款時須約定房貸本息由兒子負擔,且兒子須有還款能力證明。
- Apr 18 Sat 2009 00:36
退休金認列費用 最高15%
5月即將展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作業,最近國稅局常接獲企業來電詢問,提撥給員工的退休金,應如何正確申報費用。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公司適用勞基法提撥退休金,認列費用最高15%。
94年7月實施勞工退休新制從後,勞工可選擇舊制,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的退休規定,或改採新制,選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退休制度。因此,企業在計算退休金費用限額時,會遇到員工選擇舊制、選擇適用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及選擇新制不具舊制年資等三情形。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指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企業,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雇主向勞工主管機關報准退休準備金新制的提繳率為6%;採舊制向勞工主管機關核備的提撥率為4%;委任經理人的薪資,雇主可按6%另行提繳。
舉例來說,若甲公司97年度已付薪資總額共計800萬元,包括雇主薪資200萬元、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薪資500萬元,以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委任經理人薪資100萬元。其中,選擇採舊制的勞工薪資為200萬元、選擇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薪資180萬元,其餘120 萬元是採用新制,但不具舊制年資勞工的薪資。
員工若選採用舊制,退休金認列上限為15%,因此甲公司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為200萬元,其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30萬元(200萬元×15%=30萬元)。不過,很多公司都沒有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應按月在五年內足額提撥。
另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包含二部分,一為採勞退新制不具舊制工作年資者;一為選擇勞退新制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因此,甲公司提繳勞工退休金的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為300萬元,包括採取新制的勞工薪資120萬元,以及採新制並保留舊制年資者180萬元,退休金費用認列限額為45萬元(300萬元×15%=45萬元)。
最後,根據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委任經理人薪資可提撥6%做為費用,甲公司支付委任經理人的薪資總額為100萬元,認列費用限額為6萬元。
- Apr 18 Sat 2009 00:31
成功減重
夏天的腳步近了,減重又成為不少民眾的生活計畫。真正有效的減重技巧,妳知道嗎?
衛生署指出,一般來說,減下來的體重必須維持1年,才稱得上是成功減重。建議每週約減少0.5到1公斤,採持續減輕的方式,對身體才不會有不良影響。民眾若只依賴節食方式,或是反覆地節食減重,減去的大多是肌肉,當身體肌肉量變少,基礎代謝率也會跟著下降,一旦停止節食,增加的反而是脂肪。
對於市面上相當熱門,被視為具減重效果的食品例如蒟蒻、寒天,衛生署提醒,這類食品含有大量不能被人體消化吸收的膳食纖維,吸水性高,攝食後易產生飽脹感,但大量攝取會影響礦物質、鈣、鐵、鋅等的吸收,且對原本食慾極佳,又愛吃高糖、高油點心,以及進食速度過快者無效。
至於有些減重食品則含有利尿成分,藉由身體水分排出,造成體重減輕的假象,實際上並沒有減少身體內的脂肪,還可能出現嘔吐、暈眩,引發糖尿病、破壞腎功能等副作用,且往往在停止服用後,體重回升,民眾在食用時必須注意。